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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死,你这堆大坨烂肉!去死,下地狱去吧!”乌弗瑞克咆哮着,身体在冰冷的塞恩河水中不停起伏,他挥动着利斧一次又一次地猛击那个从水里冒出来、顶翻了巡河船的潜水艇。
因为距离过近,角度比较刁钻,所以从潜水艇上方的圆柱形连弩发射器无法射中他。而其它船员显然就没有那么幸运了,他们落水之后全都拼命向岸边游动,一下子就成为了那些弩箭的靶子。
噗、噗、噗……弩箭“嗖嗖”射进水里,时不时就会射中他们。伴随着哀嚎声和浮现到水面的鲜血,落水的软槭人战士,正在迅速减员。面对塔普特人的先进器械,他们无助得就像待宰的鸡仔。
而当乌弗瑞克正把勾斧卡进潜水艇蒙皮,一点点想要攀上这种器械的时候,潜水艇顶端的密封口突然被人从内部打开。一个拿着根长矛的塔普特人猛地跳了出来,立马将武器搠向乌弗瑞克。后者赶忙躲闪开,只是手上一滑,松开了勾斧的把柄重新跌入了冰冷的河水里。
“向右打舵轮,碾死那个家伙!”拿着长矛的塔普特人站在潜艇顶端,向潜艇内部喊道。
果然,橄榄核型的潜水艇马上就向右侧偏移。刚刚从水里浮出来,乌弗瑞克的脑袋瓜一下子就和潜水艇来了个亲密接触,发出“砰”的一声撞击声,他立马双眼一翻晕死过去。
等到他再次恢复意识的时候,他已经半漂浮在冰冷的水中了。现在是中午时分,他一边打着寒战一边观察四周,才发现自己正处于塞恩河沿岸的某处,身体被低垂的枯树枝夹着。
他回想起了先前的交锋和自己被撞晕的经过,然后又回想起了自己兄弟格罗夫的死亡,之后的记忆便是一片空白。乌弗瑞克断定自己一定在塞恩河里,但他不知道自己被河水带到了多远的地方。
当他想在河底寻找立足点的时候,身体却感觉到强烈的不适。不仅是头晕目眩,就连他的胃也在翻腾,他差点儿就要吐出来了。他努力让自己的身体保持放松,闭着眼睛任由它漂浮在水面上,直到脑袋里的眩晕感消失。他的头部一侧传来了一阵剧痛,他想自己一定是被撞得出现了脑震荡。
他知道,自己现在的身体状态是不能步行去软槭先遣军队营盘的;他怀疑,自己走两步就会失去平衡,而且他肯定没法应付任何发现他的塔普特人。而且,这条河似乎是他唯一的出路。毕竟,河流已经带着他走了这么远。如果河流愿意的话,就让它带着自己走完剩下的路吧。
他从枯枝里挣扎出来,任由河流带走他的身体,牵引着他顺流而下。他努力把脚往上抬,避免碰到水中的岩石和其他障碍物,但他基本上只能听命于河流的摆布。他的身体想要沉下去,就像那次在海里一样。河水偶尔没过他的脸时,他会发出咳嗽和喘气的声音。但大部分时候河水很浅很平缓,能保持他的头部基本在水面之上,除了耳朵以外——他的耳朵只能听到晃动的声音。
夜幕降临,水面变得昏暗起来,一股寒意渗透到盖尔蒙德的骨髓里,让他的思绪变得更加混乱。他失去了对时间和距离的判断,在清醒和昏迷的边缘徘徊。
他在黑暗中撞到了一些东西,有些是纹丝不动、血迹斑斑的死物,有些是漂浮着的死尸。这些尸体包括塔普特人和软槭人,河流带着他们,就像带着乌弗瑞克一样,它是不会分辨活人和死人的。不久之后,他听到附近有水花溅起,河边有人在说话,他们的声音传到了他被河水淹没的耳朵里。
然后,他的左臂被人抓住了,他的头完全露出了水面。“这一个还活着。”一个声音说道,“但看他的状况也坚持不了多久了。”
“是塔普特人还是自己人?”
“他是个软槭人。”
“那肯定是要救他试试,伤兵营里的医师虽然一直在忙着,但也不会多他一个。”
两个正拿着长杆、在河边拦截死尸的软槭人士兵交谈着。他们接到的任务是点数河水里的软槭人尸体的数量,同时尽量把他们和那些塔普特人身上的武器、财物全都搜刮出来,剩下的尸体则交给河水处理,现在战况有点不容乐观。
……
“那是一条从河里浮现的大鱼?它把巡河船顶翻了,然后喷出铁箭射杀落水者?”
几个千夫长听了手下在伤兵营收集到的情报,不由得面面相觑。他们很想弄清楚塔普特人是怎么通过塞恩河运输兵力的,但是那些倾覆巡河船上幸免于难的士兵给出的答案却令其无法相信。
然而,十几艘巡河船、近百名战士只侥幸有几个人爬上河岸,失魂落魄似地跑回营地。而且,那些人被冰冷的河水一泡,浑身湿漉漉地逃跑了一夜,现在基本上都发着高烧。因此,从他们嘴里吐露出来的各种说法都有待考证。
“这可不行,我们必须得弄清楚袭击巡河船的是什么东西,”在千夫长营帐里的哈拉蒙德提出了他的看法。在他看来,如果不能有针对性地防御塔普特人的夜袭,那么这支软槭远征军先遣部队就没办法分兵去攻击十镇的各个村镇。而每次都要大军一齐出动,不说士兵们能不能坚持下来,单单从物资消耗方面考量就不太现实。
“我去一趟伤兵营,”哈拉蒙德对那些千夫长说,随后他就大步走出了营帐。
软槭人这支远征军比起塔普特人,在武器装备和人数上其实都占据着优势,可是他们在组织能力方面就远远比不过拉姆齐大陆其它大型城市的正规军队了。不用拿君临城作为比较对象,就是翠木、红松、岚枫几个城市,随便挑拣出来一支正规军都比软槭人这支部队训练有素得多。
毕竟,软槭人的这支队伍,说白了就是一支把脑袋拴在腰带上、渡海过来打家劫舍的强盗军团。而真要比起做强盗,软槭人其实又比不过约姆斯人,后者好歹长年累月干这个活计,业务熟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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