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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曼咬牙切齿:“你这个婊子养的,说的那么好听,你和我一样,是坏到流脓的家伙——我有那么一瞬间还真的认为,你是为了我好,你把我当成另一个自己了。可是今时今日,我终于明白...”
就在此时,就在此刻。
黎曼小子的桌对面,坐着个高大威猛的年轻人。
阿星刚刚与领事要了一杯威士忌,是便宜又好喝的铁骑士。
黄澄澄的酒液配上两块冰,只要十镑不到的价格,就能买到七百毫升一大瓶。
领事临走前还与步流星说。
“你确定,你是成年了?”
阿星拿走酒瓶,笑嘻嘻的回答:“我刚成年!您就放一百个心吧!”
领事认不出这个生面孔,只知道血手兄弟会的小帮工们是逐轮逐次换来换去,这些朋克叛逆人的犯罪事业通常都坚持不了多久,偶然有做大做强灵活能干的机灵鬼,通常都是捞到一笔之后立刻跑到意大利去养老了。
像步流星这种年轻人,领事是见得多了,也没多在意。
只是那身黑大衣带连帽,手中只提着一柄银闪闪的手杖。
这身扮相让领事差些错以为流星坐错了桌,或许这位小绅士应该去红皇后教区报道——
——他应该在楼里,他不该在楼底。
等流星提着酒瓶随便找了个位置,自来熟的坐到黎曼小子身边。
他听着两兄弟的对话,越听越生气,眼看着连帽里的玫瑰红石都要开始冒出火星子来。
“你哥哥就这么对你?”
黎曼捂着话筒,一副惊慌失措的样子。
要是让朋克乐团的伙伴们知道,他有这么个在红皇后教区讨生活的哥哥,这些叛逆小子绝对不会再和他一起玩音乐了。
毕竟朋克人最讨厌的就是循规蹈矩的古板哥特人。
或者说,这些乐手很喜欢血族,却很讨厌贵族——
——特别是还没成为血族,就要穿长衣提手杖,在红皇后区搞复古风尚,说话抑扬顿挫文绉绉的怪人。
黎曼:“你小点儿声!”
步流星的声音越来越大:“怎么了?怎么了?!怎么了?!!你的哥哥要你当咱们血手兄弟会的叛徒!这种事不能说吗?难道这是羞于启齿的事吗?”
黎曼的脸色在一瞬间变得惨白。
流星的声音大的像打雷,光是用手根本就捂不住话筒。
对街亨得乐医生的表情变得非常精彩,一时间居然不知道如何是好。
总而言之——就是尴尬,巨他妈尴尬。
这些话不需要手机来传声,雨滴打在塑布棚上的噪音根本就遮不住阿星咋咋呼呼的喊叫。
就见到这古怪的东方人张扬又浮夸,像是在演歌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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