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而同样,在这支箭飞出去的那一刻,玄仙天帝手中无弦的弓,突然支离破碎,然后自行燃烧,直至最后,化为乌有。
而正在阵法之中的林枫,对此毫无察觉,那由星核组成的海洋,被他似黑洞一般的身体无尽的吸收着,原本偌大的一片海洋,此刻却变得只有一条河流大小。
魔箭,最终飞射而来,而刚好,林枫也将所有星核之力尽数吸收,他犹如黑洞一般的身躯,也渐渐恢复正常。
而在此时,魔箭刚好射穿了他的心脏!
林枫猛得睁开眼睛,然后一股灰色鸿蒙之力,自他身上散开,如水中涟漪荡漾开来,几乎是在十个呼吸之间,就传遍苍穹仙界。
正在路上赶来的南阙玉帝,西域仙帝,东阳帝君和身穿青色战甲的洛清薇触碰到了这犹如银河一般的鸿蒙力量,身形更是无法控制,被这鸿蒙之力弹开数万里。
而离林枫最近的玄仙天帝,更是没料到林枫还有如此变化,同样,那股鸿蒙之力将他的五脏六腑震碎,经脉混乱一片,尽管玄仙天帝有大帝体脉,却依旧被这力量所震伤。
而离林枫方圆千里,已然成了一片废墟,那高耸入云的山川和湍湍的河流,已然不再,这里,成了一处生命的禁地。
“大…大道之力!居然…居然是大道之力!”玄仙天帝很快的将自己的五脏六腑修复完毕,但是还是不改他惊慌失措的面容。
道之一境,乃天境,若成道,区区帝君又如何?不过也是抬手间就可毁灭,但是亘古以来,能修炼得道的,有且只有一个人,而那人,已经消失千万年。自此以后,大道一途,无人能胜。
而在今日,这个奇迹发生了,林枫竟成了千万年来一个领悟道的又一人,无法想象,不敢想象,哪怕是玄仙,也开始瑟瑟发抖,大道一途,他思考了万年,却依旧一点头绪都没有,而自己当做利用品的徒弟,居然在这个时候领悟大道之力,这毫无疑问是一个爆炸的消息。
有人得道!
苍穹仙界,无数强者惊愕万分,包括东阳帝君等人在内。
不过此时,林枫所在地方,异变却再生,那阵法已然不见,只剩林枫一人披散着头发,胸口流淌着大量的血液,纵然他领悟道之一境,可终究还是被太古魔箭所伤!
玄仙天帝见此,立马大笑起来,他伤到了林枫。
而此时,林枫的本源之剑——墨渊神剑自行异象大作,自行发出攻击,而这攻击对象,便是玄仙天帝。
但区区一把神兵,怎么会是帝君的对手,更何况,它还是一把没有使用者的空神兵。
方才,墨渊神剑一心一意皆在替林枫抵挡来自天上的雷霆,它在时刻注意着林枫的雷劫到来,而当太古魔箭射来之时,已然来不及。
“哼,一把破兵器,我能做到让你毫无察觉就伤了你主人,你觉得你能打过我?不自量力!”玄仙天帝话音一落,就是一袖挥出,魔渊神剑在这时,被帝君强大的力量打得支离破碎,就如同刚刚的太古魔箭和魔弓一样。
支离破碎的魔渊神剑,立刻化作九份,然后不知飘向了何处地界。
这时,玄仙天帝走近林枫身前,发现他还有一口气尚在。
他艰难的支撑着自己的身体,不让自己身体掉落千丈悬崖之下,而玄仙天帝走近之时,他用了最后一丝力量,抬起头,眼眸看着眼前这人,而脑海中也死死的记住了这张面孔。
玄仙天帝邪魅一笑,抬起手,然后立马把林枫体内的仙根生生的拔出。
“这东西…我收了!你且去吧。”
说罢,玄仙天帝一掌拍出,林枫整个人立刻烟消云散。
林枫死!
(完了吗?当然没!正式序幕,即将拉开!)
关于不良人谁还不是个李唐后裔先变成他,再超越他。谁能复唐,谁便是本帅眼中的天子。...
关于不分手就会死瑶瑶,我们分手吧。我是念念,我不叫瑶瑶。啊,念念啊,对不起,你等一下。…念念是吧,不好意思,你也分。哥,您这哪是分手啊,您这简直就是公司裁员啊。简介无力,请直接移步正文,不好看请砍我!!!已有百万字精品老书,我的恋爱画风有些不正常喜欢的可以去支持一下(简介无力,请移步正文!!!)...
穿书爆笑沙雕老六们不说自己有读心术团宠没素质前期疯癫文学he殷娇穿书十年,终于在某一天,觉醒了她穿到一本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里,男女主之间的故事一千多章,全员没嘴是狗听了都摇头的程度好消息女主是她姐,结局he坏消息她家被抄了,全死光光了从此,殷娇为了改变书里的结局可谓是绞尽脑汁煞费苦心片段一失踪多年的女主长姐回家,殷娇带领一众人给足了自己姐姐排面我为我姐举大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炮灰觉醒,老六们偷听我心声殷娇龙青渊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从前我以为,如果世界上只有一个男人不会出轨,那个男人一定是我老公。直到那一天,我撞见他与另一个女人缠绵,面对重重背叛,我最终走上了复仇之路...
关于光之猎魔人在邪神漫步的世界,上演温馨的日常。天生精神异常的少年决心成为一名猎魔人的学徒。只是猎魔人的大半能力都在灵侍身上,而他的灵侍是家政型的能够将油污一冲就干净的水枪,能够吐出清洁的泡泡最重要的是足够可爱!...
关于穿越斗破之开局半圣强者蓝星人谢天枭因熬夜读小说,猝死穿越成斗气大陆一名半圣级强者,又开启了吞噬系统!至此,一名尊号‘噬枭圣者’的神秘强者出现,搅动着整个中州风云!ps野生原创半圣,要抢女主,不针对萧炎,也不当保姆送机缘。半系统文,该杀就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