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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余道说得对,要是真如原文一般那还不如看小说有意思,要不然直接把作者拉过来当编剧不是更好?
:我是韩汗,也是你们口中那个叛逆少年,我觉得余导说的很对,我很赞同余导的言论,首先是教材阅读问题我也遇到过,有一次我的文章被引用但是我写阅读理解得分很低,当时一脸懵我都怀疑我那时是怎么想的,但是我那片文章的时候真不是那个意思,现在想起来一如余导所说那是为了培养学生们的阅读能力,至于改编问题我觉得千人千面,怎么解读就是读者的权力了,你要是觉得自己作品好那你别把改编权卖出去,我对《无间道》就有不一样的看法。
:好家伙,真炸出了作者,我觉得这件事可能会闹大。
……………………
余道没有再管后续,为了弥补他内心的不爽,媛媛主动化身燕皇他聊了一整晚,第二天余道神清气爽地来到公司。
没想到这件事还真闹大了,一众知名导演、编剧、作家纷纷在报纸上发表自己的意见。
老谋子:导演要做的就是把原著改成自己的故事,影视剧是要有人性的思考的,至于怎么切割就是导演自己的事了。
陈诗人:影视剧的故事还是要导演来讲,文字性的故事作家讲,不能混为一谈。
姜闻:拍影视剧原著作者要是觉得不好看,那你自己来拍,不然要编剧与导演干嘛?或者你就把自己的作品藏起来谁也不给改编得了。
徐老怪:我很赞同余导的言论,改编就是要按自己的想法来,现在是年轻人的天下,某些人最好别以身份压人、倚老卖老。
王胖子:作家干好自己的事就行,不然你卖什么改编权?这就是典型的既当又立,你行摄像机给你你来拍。
………………
文学家也纷纷发表自己的言论。
某位未来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屁股决定脑袋,我支持小余的言论,写出来的作品,卖出去就如同街边摊小吃一般,谁都有发言的权利,至于怎么改着法子做的更好吃这就看个人手段了。
某位写过《活着》的作家:照某些人的意思,那我的《活着》肯定写不出来,因为现实中没这么个人,文学创作本来就是魔改现实嘛,对创作者要有包容心。
…………
某位刘姓编剧说:影视剧的改编可以尊重原著,但是不能照搬原著,得符合时代,就像余导说的如果改编很大就不要用原小说名,因为这就带有很强烈的原著粉丝,要是改编不大你可以用原著名。
…………
当然也不是没有支持查包衣的,港台某些作家很是支持他的言论。
倪筐就在明报上说:小年轻还是不要太狂,影视剧的改编不是这么来的,改编不是胡编,必须尊重原著,不然就不要打着原著的名字骗钱。
琼咬拿出老前辈的姿态叫嚣道:我拍我的小说就非常尊重原著的内容,不然就不要写着是改编,那样只会是挂羊头卖狗肉,还是希望年轻人涨一点记性,这个圈子里面水很深,不是你个小年轻能把握得住的,年轻人还是要有些自知之明为好。
……………………
这件事也越闹越大,最好引发了全名关注,上面某位大佬一看这哪行?你一个包衣敢欺负我们京城的亲儿子?于是一纸电告,具体谈了什么没人知道。
第二天查包衣就在报纸上说明:作为一个作家是我思想局限了,年轻人就要有年轻人的风采,关于我书中对道门真人尹志平的误导,我会做一个新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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