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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吃酒聊天,气氛很是融洽。
第一杯酒,温凉玉举杯,笑道:“说实话,咱们这贤弟,钱不钱的,能赚多少,他也不太在意,总之将来咱们加一起,也不如贤弟一根小手指就是了,但今天,我要说另一件大喜事,咱这贤弟,升了二段律师,现在最年轻的二段大状,将来,就是最年轻的皇家大律师!对不对?!”
众人立时起哄叫好。
温凉玉笑着继续:“咱小老弟不摆酒不庆祝,那是他低调,但咱们做哥哥的不能不表示啊!来,咱们先一起敬贤弟一杯酒!至于礼物,咱们慢慢置办,给咱贤弟个惊喜!”
众人立时都举杯,一起给陆铭敬酒。
陆铭笑着起身回应,却不想,身旁潘蜜菈也跟着站起来,真如同自己的小情人一般,陪着自己一起,干了一杯,当然,她杯子里是红酒。
陆铭无奈,知道潘蜜菈心态,在外人面前,既然大家都以为她是自己情人,她当然要演好这个情人的身份,免得别人瞎猜,倒好像自己是冤大头一般,或者也有刘老财那种毛病,这种流动红旗还是不要的好。
说到底,也是为了自己这个大老板的颜面。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气氛越来越热烈。
众人轮番敬陆铭。
潘蜜菈坐在陆铭身旁,却是自自然然的越靠陆铭越近。
她穿得极为时尚休闲,雪白休闲外套,里面是黑白相间带着字母的时尚卫衫,宽大的白纱料长裤,曲线诱人的水晶细高跟鞋,涂着黑色趾甲油的雪足骨感十足,耳朵上戴着大大的金属耳环,金发碧眸的丽人更显得靓丽高佻,有着一种压迫感的逼人之美。
陆铭正和人碰完杯坐下,却觉得右手微微一动,却是一只纤细玉手伸过来轻轻握住,陆铭呆了呆,香风袭人,潘蜜菈红唇在他耳边轻声说:“我敬他们几杯,合适不合适呢?”
自是隐隐觉得陆铭老被人敬酒,有点被欺负的意思,这却是东西方思维的差别了。
“哈哈,千行老弟,小嫂子不让你喝了吧?你这可有人管了!”刘老财哈哈笑起来。
潘蜜菈微微一笑:“刘董,您说笑了,老板喝还是不喝,我哪里插得上嘴,不能管,不该管,更不会管!”
议员夫人王氏笑起来:“看我妹妹,这中文说得越来越溜了,连珠炮一样,还排比句呢,用的真好,咱们有个鸳鸯蝴蝶派的作家,文章就喜欢这么写,对吧?”中洲话,也被称为中文。
众人也都笑起来,连连称是。
说起作家,陆铭心下倒是一动,闲暇时,自己也想过,还有什么东西赚钱快,利用前世的记忆。
也想过有空的话写写小说,前世的名著,和今生的不同,所以,复制过来稍加改动,令其符合这个时代的阅读习惯,要大火也不难。
但也就是想想,说实话,小说情节架构固然重要,但最重要的还是文笔修辞,同样一件事,文坛大家描述出来,和自己描述出来,完全俩概念,人家能让读者哭,咱让读者尬。
所以,这个念头刚刚萌芽已经被自己否决。
但是吧,报刊杂志,写写连载,要求就不高了,类似网文,自己搞搞主线剧情,随便找个不错的枪手给自己丰富细节就是了。
而且,自己也不是想搞连载赚钱,而是希望能有一本热销的报刊,完全掌握在自己手里,在这个世界,这是很有分量的武器,不管经商还是从政,都是如此。
如“步云”鞋的企划案,除了买报刊杂志广告进行推广,还花了五百元请一名名记写软文,人家还不见得用心不用心,如果自己有一本热销报刊,这些东西,迎刃而解。
“温哥,你旗下有一本杂志,对吗?”陆铭看向温凉玉。
刘老财就笑起来:“老温就是爱附庸风雅,看人家上流社会搞什么,他就想搞,卖的好好的色情杂志,非改版成高大上,可倒好,黄摊子了吧?老温?”转头戏谑的看向温凉玉。
其实在场众人,对温凉玉心里都有些忌惮,毕竟这家伙看起来是个谦谦君子,但实际上,摘下面具,不知道多么冷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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