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林浩天拿起储物戒指和储物袋往里一看瞬间惊喜若狂,捡大漏了里面的东西太丰富了,什么金币、药材、丹药、功法秘籍、金属矿石和武器等什么都有。
惊喜来的太意外太突然了,他拼命压制住自己喜悦的心情,不让脸上表情出现太大波动,随后他悄无声息的把它们收进自己储物戒指中。
接着拿起地上那个大葫芦装作很感兴趣的样子摇晃了一下,只听里面哗哗作响好像是液体,他大胆猜测里面可能就是自己开始想要交换的“猴儿酒”。
打开葫嘴一闻果香夹着药香味扑鼻而来,品了一口,入口口感连绵醇厚,酸甜可口,果香四溢,口舌立刻分泌出大量口水。入喉微甜顺滑,入胃之后全身缓缓升起一股暖意且带有少量灵气,猴儿酒果然名不虚传。
见到如此多的好东西,此时他感觉这猴王实在是太大方可爱了,自己那两瓶丹药显得就有些小气了,特别是那个储物戒指和储物袋加上里面东西的价值差不多可以换二十多瓶地级中丹药了。
想到储物戒指,他忽然想到一个让他更加惊喜的可能,那就是猴群可能收集到不止这一枚储物戒指和储物袋,如果能够都换过来那自己且不是立刻发大财了。
想到这个他心里乐开了花,于是他毫不犹豫的把所有的玄级中品、上品和极品的灵气丹和锻体丹共二十九瓶,还有三瓶极品疗伤丹、三瓶洗髓丹、两瓶悟道丹和一瓶解毒丹,全部拿出来一一摆在地上,然后向猴王笑着招了招手。
猴王看到他拿出这么多丹药忍不住直咽口水,不过它没有立即上前来拿,而是在原地走来走去好像是在思考着什么。
林浩天没有急着催促它,因为就算是自己面对陌生人的大量交易在不明情况下也不会立即下决定成交,所以他很有耐心的直接坐在地上等起来。
赵磊、孙卫剑、吴平安和刘强四人见状有些二丈和尚摸不着头脑,不明白林浩天这究竟是在干什么。林浩然、夏贤等八人,也在一旁窃窃私语的猜测着他这么做的用意。
猴王转悠了半天后似乎是下定了决心,对身旁几只猴子猴孙叽叽呀呀又咿呀咿呀的说了一通后就朝林浩天走来。
林浩天见状始终保持着真诚的微笑没有动,看着有些紧张又警惕的猴王一步一步慢慢走过来。
猴王见林浩天一直没动且脸上一直挂着真诚的笑容,害怕之心顿时少了很多加上地面丹药的诱惑,让它大胆的走到离林浩天两米左右的地方才停下来。
林浩天把所有丹药的分类、功效和用途都很耐心的一一跟它讲解了一遍,并把几种不同品种和品质的丹药都倒出一粒让它品尝。
猴王来者不拒一一服下,大量丹药入腹顿时让它全身被灵气包裹,一分钟后突然猴王“嗖”的一声两三个跳跃就消失在一块大石后面。
猴群不明所以,以为林浩天给它们猴王吃了毒药,吓的立即叽叽吱吱的恐慌起来,几只统领更是嘶吼着组织着猴群向林浩天走来想要为猴王讨回一个公道。
赵磊、林浩然和夏贤三人见状不对一个跳跃就来到就浩天身后警戒起来,其他人也纷纷拿出武器走了过来站在一旁准备战斗。
猴群被众人行为吓住了,但并没有后退依然对着众人愤怒的嘶吼着。
林浩天见状赶紧制止大家的行为让他们把武器都收起来,并告诉他们这只不过是猴王吃了洗髓丹现在去方便去了,猴群不知道引起的一个小小的误会。
穿书爆笑沙雕老六们不说自己有读心术团宠没素质前期疯癫文学he殷娇穿书十年,终于在某一天,觉醒了她穿到一本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里,男女主之间的故事一千多章,全员没嘴是狗听了都摇头的程度好消息女主是她姐,结局he坏消息她家被抄了,全死光光了从此,殷娇为了改变书里的结局可谓是绞尽脑汁煞费苦心片段一失踪多年的女主长姐回家,殷娇带领一众人给足了自己姐姐排面我为我姐举大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炮灰觉醒,老六们偷听我心声殷娇龙青渊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关于平凡之路2010(本书又名90后青春物语)林一身上曾有过许多标签少年做题家九八五废物前大厂码农。一桩意外,让他沿着时光之河逆流而上,穿越十二年光阴。回到梦开始的地方,让所有遗憾通通不再发生!财富权势名声那些不过是我拥有过最微不足道的东西。一段少年事,一曲凡人歌。(第一卷少年自有凌云志,曾许人间第一流已完结。)(第二卷丈夫未可轻年少,一剑光寒耀九城连载中。)...
关于漂在诸天的日子在宋末打了十年仗的姜森,穿越到了1976年的香江,一个港综和现实相结合的世界,开启了一段全新且永无止境的旅程!PS本书诸天文,又名从港综开始的诸天,不走剧情线,主角做事随心所欲,简单粗暴,不喜勿入。...
关于重生之我要冲浪重回过去,姚远一心一意只想浪啊呸,只想冲浪!...
关于隐士是如何练成的魂穿平行时空的八十年代,意外成为一名隐居深山的少年修士!为探寻修行之玄妙,混迹世俗历练红尘,以见证者的眼光,亲历者的心态,普通人的身份,一步步践行着‘小隐于野中隐于市大隐于朝’,最后成为逍遥人间的真隐士!...
关于穿越斗破之开局半圣强者蓝星人谢天枭因熬夜读小说,猝死穿越成斗气大陆一名半圣级强者,又开启了吞噬系统!至此,一名尊号‘噬枭圣者’的神秘强者出现,搅动着整个中州风云!ps野生原创半圣,要抢女主,不针对萧炎,也不当保姆送机缘。半系统文,该杀就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