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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阶级
一上午的时间很快过去,格林的冒险听得珍妮情难自控,捂着肚子大笑不止。少年有些尴尬,又有些温馨,无论是前世还是身躯的记忆,他都已经很久没有享受到和亲人温暖共处的时光了。
尤其是和一个美丽的精灵姐姐。
到了午间,饥肠辘辘的格林腹中作响,珍妮好笑地让他稍等,很快,简单的午餐摆上了桌子,其中甚至还包括了小狐狸的食物。在享受了一小片兔肉后,小狐狸明显精神振奋,在屋子里跑来跑去不得安生。格林几次想要抓住它,都被幼兽哧溜一下逃了过去,最终也没能吃完自己的那份午餐,不得不向捂嘴偷笑的珍妮告罪,带着上蹿下跳的幼兽出去遛弯。
没有几分钟的功夫,格林就感到疲乏不堪。
颠簸到枯木城,下了车就违规使用魔法,好不容易吃个饭还不让吃饱,你妹的……
他一屁股坐在路边藤木长椅上,也没心思管小家伙跑到哪里去,懒洋洋地歪在靠背,只想在暖暖的午后阳光下大睡一觉。枯木城临近西南海岸,阳光明媚得让人哈欠连连,时光美妙不可言喻。
“尼玛……”
嘴里叨咕着,也不知道在骂谁,昏昏沉沉间,格林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有没有陷入沉睡,他只知道自己被人叫醒时,阳光依然耀眼。
“真是巧啊,亲爱的人类朋友。”
格林迷迷糊糊地睁开眼,抬手挡住阳光,正看到一个身材偏瘦的身影,仔细一瞧,却是个精灵。
“嗯……啊!你是艾、艾思伦!”
少年立即清醒过来,这可是他抵达枯木城后交到的第一个朋友。两人的友谊建立在一次见义勇为当中,甚至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帮助格林找到了久违的珍妮姐姐。
“睡得还好吗?希望我没有打搅你。”艾思伦捧着一柄小竖琴,在格林身边坐下。
“刚刚好,大好青春总不能浪费在睡梦之中嘛。”少年如此说着,视线却落在艾思伦手中竖琴琴弦上。他下意识地数了数,一共七根,“咦?里拉琴?”
艾思伦露出惊讶的表情,“真是难得,你认得出来?”
格林点了点头,抬头望向艾思伦,脸上也露出讶异的表情。这可不是什么简单好弹的乐器,很多人误以为这是小型的七弦竖琴,事实上,这种琴叫做里拉琴,因为轻便易携带而受到游吟诗人们的喜爱,但却很少有优秀的演奏家。究其原因,还是因为里拉琴的构造,决定了它很难弹奏发声。追随神迹中的很多乐手,都会使用自己的乐器进行一些音波上的攻击方式,格林也曾见过让人头疼不已的琴师抱着竖琴,各种debuff搞得人直想骂娘,但里拉琴却鲜少有见,据说是这种七弦琴因为缺少足够大的共鸣箱,几乎无法进行公众演奏,多数人认为这只能是一种摆设,或者说只有神才弹得了。毫无疑问,这是一种夸张的说法,代表了极高要求的琴技,但格林倒是记得,在黄金顶的诸王中,的确有一位使用过里拉琴作为武器,甚至用以俘获了数位女性亚神的芳心。当然了,那色眯眯的家伙也不是什么好鸟就是了。
“你真厉害,不但是个元素使,还认得里拉琴,有时候精灵们都会认错呢。”艾思伦捧着心爱之物,由衷赞叹道。
格林心里好笑,继法师之后,自己又被误认为是元素使,这种比起对知识钻研孜孜不倦的法师而言,更像是天生的异能者的职业,一向被法师们所不齿。反过来,得天独厚的优势,也让他们认为自己才是卢纳的宠儿,尽管没有任何一个元素使能够证明这一点。
他摇了摇头,但并没有指出对方的错误,“哪里,你能弹奏这种琴才是真的厉害,你是乐手吗?”真要说起来,要不是那位劣迹斑斑的大神,一生伟业实在是男人榜样,鬼才知道里拉琴和竖琴有个毛的区别。
“我可不是很专心,歌者、乐手、舞者我都有在做。”提到职业的问题,艾思伦的表情似乎有些骄傲,但却掩饰着什么,看起来并非自然,反倒是格林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他总算搞明白为什么艾思伦的敏捷会那么高,感情是舞者出身,速度快无可厚非。
“对了,格林,珍妮大人好像和你很熟的样子,你们从前就认识吗?”放下自己的问题不谈,艾思伦忽然问道。
格林啊了一声,语气中带着些许感慨,“她是我小时候认识的姐姐,后来没了联系,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这么说着,格林却又想起了自己此行的目的。
虽然见到了珍妮,可因为双方知根知底,格林反倒不好信口开河。按照他的原计划,找到珍妮后,他会阐明来意,大体上就是说他不经意间撞见对方亡灵巫师的身份,发现了对方的小阴谋,机缘巧合下破坏了骨质胸甲,并且警告珍妮对方接下来会找上她。但他很快意识到自己的说辞中有漏洞,亡灵巫师接下来要寻找珍妮,欺骗她为自己服务,可连山德鲁都没有行动,自己又是怎么知道的?现在两人相认,这位精灵姐姐对他的信任,或许会让她暂时忽略其中的问题,可一旦事后她冷静下来,凭她的智慧,仔细反思后难道不会产生怀疑吗?
信任,可是维系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纽带。
所以出于这样那样的顾虑,格林最终没敢直言警示珍妮,只是说有亡灵巫师潜入人类世界意图不轨,被自己发现后想要阻止他。情报屋的消息称亡灵巫师正在赶往枯木城,自己这才连夜赶了过来。
“但愿我的隐瞒,不会成为行动失败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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