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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5 章【VIP】(第1页)

第145章穿越中世纪145

路易莎在小城堡接待了很多访客,而限制她接待更多访客的因素是时间。不管怎么说,‘见面礼’后两天,就要结婚了!就在这座小城堡的教堂里。

结婚当天,路易莎是凌晨三点起床的,做了一个简单的祈祷,就开始了梳妆打扮。虽然此时‘结婚’本身偏私人,仪式可以很简单。如纪尧姆这样的王太子,在小城堡里这样的小教堂结婚也无所谓。但是,结婚男女一样要装扮得隆重,越隆重越好!

一方面,仪式本身依旧是非常严肃的,来的人少、教堂小,不妨碍穿的华贵。另一方面,举行完婚礼之后,还要进城呢!进城之后就是游行,到时候人们都看着呢,怎么可以在穿着上有瑕疵?

路易莎穿着衬裙,怕着凉就罩了一件晨袍,洗漱完毕后还吃了点儿东西填补肚子,她估计今天还能吃东西的时机不会多了.然后她就坐在了软垫凳子上,由侍女和女仆给她梳妆打扮,首先就是梳头。

今天是婚礼,可以尽可能地隆重,这种时候,发型反而不重要了,只是要梳成一个完全盘起来的发髻而已——因为羽冠式冠冕,以及其他有的没的首饰,会将头发基本遮住的。

果然等头发梳好后,一顶羽冠式冠冕被加了上来,头发就基本看不见。实际上这只王冠更像是一顶帽子,它的主色调是白色的,上面缝缀着珍珠和金珠,形成几何图案。另外,在头冠下边缘一圈是一圈短短的珍珠流苏,戴上之后,珍珠流苏会散在额头、耳朵一半的位置。

这个长度,既显得俏丽年轻,又不至于活泼过头,保留了那种礼服的庄重感。

这是路易莎为自己准备的大婚冠冕,仿照的是上辈子见过的俄国传统头冠,但比那个要小一圈,没有那么夸张。只能说,俄式传统头冠膨大太过了,美还是美的,却是艺术品的那种美,人本身倒不重要了。

戴好头冠后,路易莎才脱下晨袍穿上今天的大婚礼服。礼服也是以白色为主要颜色,布料是白的,缝缀的上千颗珍珠也是白的。只在肩膀和一些滚边的位置,用金色的丝线绣出图案。这些金色图案也不是大块大块的那种,而是若隐若现,相当素雅。

另外这礼服的领子和衣袖也要略长一些。正常正好扣在脖子下方的领子,向上延伸出了一截精巧的镂空编织花边,包裹住了脖子。手腕也是一样,层叠的镂空编织花边像是蝴蝶翅膀一样,从袖口伸出来,软软地搭在了手背上。

这件礼服裙是非常传统的袍子,并无腰身,这似乎不符合此时的服装流行?可话说回来,庄重到这程度,反而是这样的直筒状更对味。

换上这件礼服之前,路易莎已经穿好了一双白色的长筒袜,所以再只要穿鞋就好。那也是一双白色的,以缝缀的小珍珠流苏为装饰的小巧花鞋。鞋头上,是以珠绣的手法,用白色为主,兼有其他颜色的细小珠子拼成的吉祥美丽图案。

这个时候,路易莎已经觉得非常沉重了,虽然之前试穿时已经体会过了这种身体沉重的感觉,但这时候再来一次,还是难以适应。

然而,这还没完呢!路易莎还要佩戴首饰,当然也是以珍珠为主的,首先是脖子上层层叠叠的珍珠项链。有长有短,珍珠大小也各不相同,短的就恰好绕住脖子,长的都快到膝盖了!

除了项链之外,还有耳环、手镯(即使在礼服的掩盖下看不到)、戒指、胸针.极端隆重之下,当然是不吝堆砌,一股脑上全套的!

最后的最后,路易莎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拿出了自己的口红。这是她为了方便偶尔使用,把随身空间里的口红膏体从口红管里弄出来了,填到了一个小珐琅盒子里。要用的时候,可以用小毛刷子涂。

此时,因为宗教的原因,女性普遍是不化妆的。但爱美的天性抑制不住,不少女性还是会偷偷化妆。胆子大的会用烧黑的木炭描眉,还会将胭脂涂到嘴唇上。胆子小的,就只能用手将脸颊拧红了,堪称‘天然化妆’。

这倒是省了路易莎化妆的功夫,更少了她被化妆品毒害的可能——近现代以前的化妆品可不是天然无污染的‘古法制品’,事实上,真的对化妆品历史有所了解的人就该知道,在对‘化学’一无所知,又或半知半解的时代,人们用的化妆品有多么生猛!

就说贯穿古代各个文明,时间之长、跨度之广令人惊叹,同时还永远是化妆品中最重要成员之一的‘铅粉’.真的就是字面意义上大量含铅啊!路易莎如果是一千多年前的罗马贵妇,又或者几百年后的近代资产阶级妇女,都用得上这‘毒.药’。避免了古代化妆品的毒.害这是好事,不让化妆也确实省了事。但是自己不想化妆,还是不被允许化妆,这是不同的。在路易莎上辈子,就算没有太多化妆习惯的女孩子,也不少会用点儿口红什么的。而且遇到一些她们觉得有必要的场合,也很愿意化妆,留下自己美美的样子。所以,随着这辈子生理年龄一点点变大,路易莎偶尔也会忍不住涂一下口红。对她这个举动,身边倒没有人劝——此时毕竟已经是中世纪快到后期了,禁.欲.系开始渐渐瓦解,这一点从衣服的风尚变化就看得出来了。

只是偶尔涂点儿口红而已,以路易莎的身份,已经不会有人不识相地说三道四了。

路易莎就这样自己动手,对着镜子小心地涂嘴唇,很快涂出了一个漂亮的正红色唇妆。那红色实在是太正了,比红花还纯正。在路易莎今天从头到脚一身白,连皮肤也是雪白无瑕的情况下,一下就和黑色的眉毛、灰绿色的眼睛一起成为视觉中心,而且是第一中心!

红色的确是生命的颜色,浓烈的血、炙热的火、日出日落的太阳,都是这个颜色,让人没法不第一时间注意到。

当过路易莎收起口红盒子和小毛刷时,卡尼尔伯爵夫人和博福特伯爵夫人已经惊叹得说不出话来了——她们不像路易莎身边原本的侍女和女仆,之前是看过路易莎试衣试妆的,虽然再看也很惊叹,却不比第一次受‘冲击’。

是的,就完全是冲击性的美!

此时结婚礼服是什么颜色其实是没有定论的,大家一般就是怎么华丽怎么来,穿什么颜色都有理。西方婚礼上,女士主要穿白,已经是很靠后才慢慢形成的习惯了。但不得不说,今天路易莎这身白,的确是绝美!庄重、典雅、极致。它其实有很重的俄式元素,而俄式美学么——大概因为俄国地处苦寒之地,一望而去就是茫茫雪原,或者无边无际的冰雪松林,这样的自然环境造就了坚韧、痛苦、牺牲、浪漫的民族性格,以及相应的美学。

这一次她这一身,白色就是一片雪原,辽阔、冰冷,同时也有一种近乎痛苦的纯美。就像生活雪原的人们,对脚下的土地是既挚爱,又感觉痛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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