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也是幸好赵国庆有个自行车,要不然就是想趁着上工前去乡里,靠着一双腿走路,也来不及。
红星公社有供销社有收购点,对于这些山货都要!
只是便宜一些,一般收购价是七毛一斤。
不过赵国庆知道,要是把这些野兔和野鸡要是送到县城,或者找到合适的买家,可以直接卖到九毛块一斤。
运气好,甚至一块都有可能。
而那买家,拥有前世记忆的赵国庆还真就知道!
此时天才蒙蒙亮,红星公社不少人家还没开门,只有偶尔有人倒尿壶的,匆匆忙忙的。
赵国庆凭着记忆,很快,就来到一个靠河边的,门口种了许多竹子的一家!
那户人家开了后门。
又在竹林后面,非常的隐秘,一般人都不会注意到。
但是赵国庆知道,他左右看了一下,没有人注意到自己后,马上掏出一个草帽,把自己脸遮掩了一下。
这就很快上去敲门,有人警惕的问了一句?
“谁呀!”
“我,送货的!赵庄的……”
等到里面一个有点秃头的三十多岁的男人,探出头的时候,他警觉的朝赵国庆身后看了一眼。
再看赵国庆面生,就准备把院子门给关上。
却被赵国庆把蛇皮袋子往他跟前一递,然后压低声音说。
“赵哥,我是赵庄的,弄了点山货,亲戚介绍来的,你看,给个价钱吧……”
这才八零年,刚刚经历过割资本主义,到处还在打击投机倒把的事情。
大环境下,想做点生意啥的,都是偷偷摸摸的,生怕被人抓住。
这赵哥就是平时收点山货,然后运出去,在外面弄一些生活用品来卖,这一来一去的也能赚不少钱。
不过,他也很谨慎,生怕投机倒把被人抓了。
听到赵国庆这样说,他又看到确实没人跟在他身后,两人又试探了一下,这个赵哥就把赵安平这些东西都收了。
一番讨价还价后,两只兔子外加一只野鸡,给了八块四毛钱。
比收购站多了将近一块钱。
官场失意,情场便得意,逛街都能捡着大美女,岂料此美女竟...
云阳侯府惹了圣上大怒,一夜之间,被抄家夺爵。沈家那个娇生惯养的三姑娘,被逼的只能在长安城支起了一间香粉铺子。昔日里的长安第一美人,成了人人都可随意采摘的一朵娇花。某日。镇国公府世子陆宴途经她的百香阁。眼看着她被长安城里的纨绔子弟来回调戏,忽然想起了上辈子时,与她的那段风流韵事。他双手颤抖,终是忘不了,上辈子她转身嫁给旁人时,那摧心肝的滋味。所以他又救了她,并诱她成了自己的外室。高亮重点1男主非重生,是慢慢拥有前世的记忆的。2男主无妻无妾也无通房。小剧场起初夜色微凉,却凉不过男人脸上的寒意。他信步走向她,手执一把折扇,抵住她那张灼若芙蕖的小脸,沉声道伺候人,不会?后来沈甄不过是在厨房烫着了小手指,他便将她堵在床角,又是抹药,又是冰敷。她羞赧垂眸,推了推他,用眼神示意他自己要下地。谁知,那个矜贵自持的男人竟背过身去,对她道上来。我背你。沈甄一脸不可置信地捂着自己的手指头,长安第一美人,是他的心上人所以她一哭,他心口便疼阅读指南1双洁,甜文(虽然男主前期会欺负女主,但女主有金手指。)2作者写文以感情线为主。3攻击我的人都会头秃,是真的秃,地中海那种。若想发根浓密,留言要注意。4全架空,全架空,全架空!内容标签情有独钟天作之合甜文复仇虐渣搜索关键字主角陆宴,沈甄┃配角苏珩,孟素兮,许意清┃其它围脖晋江一团线线一句话简介找个祖宗当外室。作品简评云阳侯府的掌上明珠,昔日里的长安第一美人,因父落罪,一夜之间成了人人皆可采撷的罪臣之女故事以男主的梦境为开端,展开了前世今生两条线,通过接连不断的梦境,全了前生之憾。文笔婉约,人物生动,情节不落俗套,有强烈的个人风格。...
关于斗罗之天使与骑士一代神王唐三,重生回到三神之战时期,以图与妻子再续前缘,只是这个斗罗怎么跟他经历过的有亿点点不一样不过这都是小问题,唐三相信以自己的智慧和天赋完全镇得住场子。直到,一个金发骑士姬站在了他的面前。神王是吧?冰清玉洁是吧?创死他!克利希娜!...
关于我导演了玄武门事变武德七年。轰动大唐的太子李建成与并州杨文干密谋谋反一案,以一个李世民怎么也想不到的结局收场。太极殿上的那把龙椅似乎越来越遥远了。救贫先生,你看我此生,还能更进一步吗?李世民目中带着渴望之色,望着徐风雷。徐风雷微微一笑,反手就是一巴掌,拍在了李二的脑袋上!李世民!!!告诉你八百回了,要对自己有信心!你,就是天选之子!你,就是为当皇帝而生的!李世民感受到天灵盖传来的一阵颤栗,心满意足的的笑了。ps书友群见书评区置顶,作者每周随机抽取幸运读者推流年,娱乐为主,一起来玩!...
关于我编的假预言竟然都成真了?求助!为了博热度,我在b乎瞎编了一个预言。我说8月1日秦始皇修仙证据被发现。谁知道秦始皇8月1号在咸阳渡劫了!我为了修正时间线,目前正在嬴政龙椅背后怎么让他相信,我可以让他永生?在线等,急!...
关于穿越斗破之开局半圣强者蓝星人谢天枭因熬夜读小说,猝死穿越成斗气大陆一名半圣级强者,又开启了吞噬系统!至此,一名尊号‘噬枭圣者’的神秘强者出现,搅动着整个中州风云!ps野生原创半圣,要抢女主,不针对萧炎,也不当保姆送机缘。半系统文,该杀就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