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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见几个人的话,他慢慢抬起眼皮,嘴角笑意放大,问:“找乐子?”
随后,他的刀很快,一个呼吸,为首那人就捂住裤裆发出惊魂的尖叫。
那簪子也失重掉在地上,叶可卿扑上去捧起,她的手指损害,如今只能用捧的。
一群纨绔公子拉扯着跑掉,如丧家之犬。
卫辞替叶可卿捡来包袱,拍掉沾染的雪。
“谢谢你。”叶可卿感激道。
他每次出现都救了她,虽然是看在原身的份上。
卫辞嘲弄道:“为了一个小白脸,把自己弄成这副模样?”
提起青阳尘璧,叶可卿的笑意暗淡无光。
她反驳道:“他定然是有苦衷。”
卫辞嗤笑她的天真,讽刺道:“也是,攀上衡王之女,算他飞上枝头了。”
他脸上的道疤在提到“衡王”时愈发狰狞可怖,眸子里藏着不被人发现的暗恨。
叶可卿的眸光黯淡下来。
卫辞没有多说什么,倒是靠近了些,替她吹掉头上的薄雪,随后用一种寂寥的语气道:“我捡到你时也是这般的大雪,你说,以后要嫁给我做我娘子,我便从边关带着你来了京城。”
“童言无忌。”叶可卿干笑两声,“况且,不是我说的。”
卫辞又道:“可我身负血海深仇,并不为所动,即便后来你说你失忆了,我也不甚在意,甚至为自己孑然一身、了无牵挂而高兴。”
叶可卿只当他把自己当作原身的替身,没有接话,至于什么血海深仇,不该问的别问。
“可是,以前你总绕在我身边,像个小太阳一样,不厌其烦地叫“哥哥”,现在却是对着别人如此,我竟吃味起来。”
他怀念地语气愈发温柔。
“小东西,你还记得你借尸还魂,却不记得是我将你养大的吗?”
“轰”地一声,叶可卿的脑子迸发出一道白光,似乎有一个声音,遥遥地唤她“二丫”。
叶可卿一直以为自己穿到小乞丐身上不过半年,原来已经十几年了,她当日竟是真的失忆。
“当真一点都不记得?”卫辞自嘲地勾了勾唇,“也罢,过往就当是黄粱一梦。”
叶可卿拼命地想看清那个喊她的朦胧身影,始终记不起来,头越发的疼了,意识陷入黑暗。
她醒来时处在一间竹房,桌椅皆是由竹制成。
走至屋外,外面是一片覆盖了白雪的青竹林,远处传来佛寺的钟声。
宁静致远,神闲气定。
“往后你便住这儿。”卫辞从外边回来,带了吃的。
他将热粥摆在桌上,见叶可卿没动,想起她的手伤未愈。
“真是麻烦。”
口上说着嫌弃的话,却端起来了碗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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